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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至20日晋煤集团晋城范围内煤企全部停止公路运输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8-03-13
摘要:市场消息称,晋煤集团日前发布通知表示,受晋城市决定自2018年3月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影响,晋煤集团公司晋城范围内所属煤炭企业全部停止公路运输。
晋煤集团,公路运输

市场消息称,晋煤集团日前发布通知表示,受晋城市决定自2018年3月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影响,晋煤集团公司晋城范围内所属煤炭企业全部停止公路运输。

晋煤集团关于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

晋煤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8】第7号》,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2018年3月9日18时已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晋城市及各县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按照《晋煤集团“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及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晋煤集资环函【2017】376号)要求做好限停产工作。集团公司晋城范围内所属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如下:

一、铸造企业全部停产,涉及余热利用供暖的要切实把生产负荷降到最低。

二、煤化工企业全部执行保安全、保温停产。

三、煤炭企业全部停止公路运输。

四、其它工业企业(除电力企业)全部停产,涉及保民生、保安全的将生产负荷降到最低。

五、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城区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六、上述措施自2018年3月10日20:00至3月20日24:00期间严格执行。

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待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晋煤集团资源环境管理局

二O一八年三月十日

晋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

据市气象监测信息,9日-11日气象条件对全市空气中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不利。市环保、气象部门研判会商后,预计9日、10日、11日均为Ⅳ~Ⅴ。按照《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及预警发布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决定自2018年3月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

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各自职责,在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自觉停驶200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

铸造(电炉、天然气炉)、洗矸、淀粉生产企业停产。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棉、玻璃器皿制造、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企业限产减产50%。

机械加工、机械制造(不含铸造)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其他工段(序)可正常生产。

糠醛生产企业:有2条生产线的,1条停产;只有一个生产线的,停产。

保温材料、电缆等涉及挤塑工序的,挤塑工序停产。

以天然气为燃料纸箱、乳化炸药企业限产减排50%(以产量、监测数据计)。

其他化学原料制造企业燃煤锅炉停运。

涂料、油漆、板材加工、家具企业中,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企业停产。

煤电及燃煤热源厂、铸造、焦化、煤化工、煤炭开采、洗选、集运、玻璃棉、日用玻璃器皿、玻璃微珠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公路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2、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城区内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3、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城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

4、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5、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

7、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