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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回头看”煤炭去产能:煤炭供需整体将稳定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24
摘要:自2016年启动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至今,煤炭去产能已开始由总量去产能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但在“回头看”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难解的问题。
煤炭去产能自2016年启动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至今,煤炭去产能已开始由总量去产能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但在“回头看”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难解的问题。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2020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要求对去产能煤矿全面实施“回头看”,已退出煤矿要严格按照标准关闭到位,并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8月20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下称,中煤协)了解到,经过近期调研,关闭退出煤矿资产还存在债务处置难、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人员安置难等问题。“这其中有的是遗留问题,还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中煤协政策研究室主任郭中华表示:“以债务处置问题为例,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实施性细则,具体来看涉及关闭退出煤矿的矿权、土地、房产等,也还存在退出煤矿债务与集团公司之间难于分割的情况,无论到哪个企业(调研)这个问题都会被反映。”

在供给侧改革深化推进的过程中,相关的配套政策都需要进一步细化。目前正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征求的阶段,中煤协方面表示,很多企业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比如,如何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为矿工及矿区谋发展,如何建立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标准等方面,协会将把其中比较好的意见吸收至指导意见之中。

“回头看”问题

钢铁、煤炭、煤电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截至去年5月,累计退出煤炭落后产能8.1亿吨,及至今年,尚未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的地区仍在持续推进相关的工作。回溯既往,关闭退出煤矿资产处置的问题最为显著。

中煤协纪委书记、副秘书长张宏表示:“‘十三五’去产能9亿吨,这些资产中有的是独立发展的,但是多数的情况并非这样,涉及到的这些煤矿资产大多数是无效资产。比如煤矿巷道等,煤矿一旦关停,这些资产马上就清零了,没有任何的意义。”

由此在资产核销的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矛盾:政策上是可以核销的,不过一旦如此会立刻推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如直接注销,若不能合法变现处置,还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其次是债务处置问题。张宏表示:“煤矿关闭退出了,但其承载的债务大部分情况下是集团公司统贷统还的,如何将债务进行划分存在难点,煤炭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分割债务,但难于同银行协调执行,所以债务问题目前根本处置不了。”

兼并重组煤矿退出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张宏将近年来国内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归结为以下4个阶段:大煤矿兼并小煤矿、国有企业大集团兼并重组、煤炭与电力、煤化工等企业重组以及推动煤炭产业与资本的整合,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最新阶段。

在第二个阶段中,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了地方民营小煤矿,很多煤矿兼并之后不具备开发以及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的条件,但在去产能过程中难于关停。

郭中华表示:“民营企业中部分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复杂,牵涉利益多元,股东对退出条件的期望值较高,各持股方意见难于统一致使退出较难,这一情况在山西、河南等地较为突出。”

据介绍,符合上述情形的煤矿还有很多:实际没有生产也不具备改造条件,在没有任何效益的情况下需要资产作价分割,因而搁置。

此外,税费重以及煤炭资源权益金的缴纳也是普遍反映的问题。郭中华表示,增值税从16%降到13%,但是各地的资源税还在调高。

有关煤炭资源权益金,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对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同年6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收范围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增列矿种及新增资源储量,以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低于规定额度的,可一次性征收;高于规定额度的,可分期缴纳。

这相当于未来收益的预缴。张宏表示:“一般而言大型煤矿需要缴纳几十亿元的煤炭资源权益金,加大了煤矿建设投资的代价,以后很多企业可以说建不起煤矿了。”

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意愿下降。据中煤协统计,今年上半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同比下降2.4%,其中民间投资同比下降9.3%。

同期行业效益缩水。今年1~6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9158亿元,同比下降11.8%;利润总额984.7亿元,同比下降31.2%。中煤协统计的90家大型煤炭企业前6个月利润总额(含非煤)561.9亿元,同比下降33.0%。6月末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收账款2741.4亿元,同比增长11.3%。

上述问题在“十四五”期间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阶段的过程中需要着力解决。在《工作要点》中也提出,需确保各类问题的整改到位:综合施策提高职工安置质量,妥善解决结转职工安置、失业职工帮扶、内部退养费用缺口等遗留问题。围绕推动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改革重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

煤炭供需整体将稳定

抛除煤炭行业较为静态的固有问题,从动态角度出发,今年上半年煤炭价格经历“V型”走势的变动。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秘书长石瑛认为,这主要是受前期煤炭产能超前释放、后期经济逐步复苏、煤炭供需阶段性错配、国际能源价格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

7月份冲高回落后,进入8月份,国内煤炭产量有所下降,煤炭需求保持旺盛势头,库存小幅回落,供需相对稳定,煤炭市场价格止跌企稳。

有关后期煤炭市场供需格局,石瑛认为,整体将保持相对稳定局面,煤炭价格将维持在合理区间,但不排除局部区域、个别时段、部分煤种出现供应偏紧的情况。

她从供需两面进行了分析:从煤炭需求看,电煤需求将保持增长。8月份以来,全国日发电量和统调用电负荷攀升,8月3日、10日、11日,全国日发电量和统调用电负荷连创历史新高。后期,随着经济稳步复苏和高温天气持续,电煤消费将继续呈现旺季特征,不过电厂存煤维持高位将对电煤需求有所制约。

根据煤炭运销协会判断,钢铁、建材行业耗煤将保持增长。“在稳增长、扩内需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下,各地基建、房地产市场将逐步回暖,钢铁、水泥市场需求将加快释放,后期钢铁、水泥产量仍有上升空间,预计钢铁、建材行业耗煤量将维持增长态势。”

而可再生能源发电对煤电的替代作用愈发突显。石瑛表示,8月上旬,全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增速均超过火电发电增速。2019年以来,国内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均突破2亿千瓦,预计后期可再生能源发电对煤电的替代作用日益突显,将抑制电煤需求增长。

供应层面,煤炭运销协会认为,煤炭供应将会稳定充足。据石瑛总结,原因在于,落后产能加快退出、优质新增产能有序释放,预计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和产能结构持续优化;而各方对中长期合同履约工作重视程度提高,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压舱石”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另外各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煤矿非法违法行为,部分中小煤矿和手续不全煤矿生产将受到制约。

在目前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下,预计后期煤炭进口量将有所下降,煤炭进口对国内煤炭市场的影响可能减弱。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7月,全国煤炭进口累计2.0亿吨,同比增长6.8%;其中,7月份煤炭进口2610万吨,环比增长3.2%,同比下降20.6%。另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2019年全年煤炭及褐煤进口量接近3亿吨,累计增长6.3%。

石瑛表示,作出上述判断的逻辑是,总体的进口原则是对国内市场的补充,按照以往的情况,冬季夏季的用煤高峰会加大进口,淡季反之,今年一季度进口量很高,每月都有3000多万吨的进口量,5月以来下降到2000万吨/月,按照往年平控在3亿吨范围的水平,现在已经到2亿吨,国内市场的供应能力充裕,需求量有限,下半年情况平稳,综合来看,下半年进口量不会超过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