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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亮出“十三五”环保成绩单

文章来源:青岛晚报                   发布时间:2021-01-08
摘要:1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钊贤介绍“十三五”时期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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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钊贤介绍“十三五”时期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青岛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三年(2018-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部圆满完成,多项指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紧盯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细化配套措施体系,聚焦抑尘、控车、压煤、减排重点领域,找问题、促整改、抓落实,达到实施新标准以来最优水平。

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实施胶州湾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实施一批截污治污重点工程,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坚持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严格落实湾长制,启动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各级海湾巡查监管和海湾规范化管理保护,全市共设立市级湾长4名、区级湾长42名、镇级湾长54名。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创新编制《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年)》,积极构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格局。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探索完善责任明确、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出台《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造成污染的责任主体的损害赔偿责任,全市启动损害赔偿案件353件,结案216件,损赔案值9.9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区(市)全覆盖,综合评价位居全省前列,较好打破“企业污染、环境受损、政府买单”困局。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累计完成生活污水治理3315个行政村,治理率达到61.75%,超额完成省里下达青岛市30%的目标任务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40%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