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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8-06-11
摘要:为加强全国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促进业务交流,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效能,根据2018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定于2018年7月8日至14日举办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全国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促进业务交流,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效能,根据2018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定于2018年7月8日至14日举办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7月8日至14日(8日报到,14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滨海路30号)。

三、参训人员

各省(区、市)地级市及以上环保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个省(区、市)各4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名。

四、培训内容

(一)饮用水水源地预案编制指南,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分析,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媒体沟通与舆论引导等培训;

(二)跨区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案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经验、环境应急演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工作思路介绍等经验交流;

(三)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指导意见》,《环境应急演练评估方法》,《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工作和分级指南》等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分组讨论。

五、有关事项

(一)培训委托宣传教育中心承办,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因前往兴城方向列车的车票紧张,请提前预定。

(二)请参训人员自备便携式电脑。

(三)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宣传教育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钱恺

电话:(010)66556983

(二)宣传教育中心张晓菊

电话:(010)84630875,13041163771

传真:(010)846538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赫硕

电话:(0429)5410201,13841646395

附件:2018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