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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8-06-07
摘要:我部决定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并制定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批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我部决定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并制定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吴金龙、张辉钊

电话:(010)66103113、66556445

传真:(010)66103111、66556444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北京、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吕梁、晋中、临汾、运城、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洛阳、三门峡、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