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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电力合作初具规模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摘要:合作基础体量巨大,多项跨国电网电源工程扎实推进 10月26日、27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能源宪章共同主办的东北亚区域电力联网与合作论坛在京举行。围绕东北亚地区的现实基础和未来发展,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普遍认为,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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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27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能源宪章共同主办的“东北亚区域电力联网与合作论坛”在京举行。围绕东北亚地区的现实基础和未来发展,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普遍认为,区域内的电力联网与合作恰逢其时。

  域内互补创造合作前提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东北亚地区的电力装机已达20亿千瓦,约占全球总装机量的三分之一,年均电力消费达8.3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球的40%。东北亚电力互联互通的基础体量巨大。

  当前,亚洲的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每年排放二氧化碳超过150亿吨,接近全球的一半。东北亚地区的中、日、韩三国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高达90%、93%和86%,东北亚地区清洁能源转型迫在眉睫。

  “根据初步测算,目前蒙古国内以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理论开发潜力已经达到1100GW,水电也已经达到6.2GW。”蒙古能源部部长顾问孟根巴亚尔·乌兰巴亚尔表示,蒙古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和输出利用亟待得到政府和相关行动计划的支持。从资源禀赋上、能源结构和能源消费上看,东北亚区域内的能源与消费具有高度互补性,这也为电力联网和合作创造了前提: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地区水电、煤炭、油气资源丰富;韩国、日本经济对能源消费的需求仍处于较高水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以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新能源替代油气能源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中电联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基于域内的高度互补性,东北亚电力的互联互通可以有效推动区域内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推进能源矿产资源就地加工转化,从而形成区域能源和相关资源开发利用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

  合作基础逐步夯实

  杨昆介绍,随着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东北亚地区的电力合作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今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电网从俄罗斯购买电量23.9亿千瓦时;截至9月30日,黑龙江电网累计对俄购电200亿千瓦时。2013年以来,中国内蒙古西部电网通过220千伏线路向蒙古国有关企业累计供电35亿千瓦时。

  今年以来,东北亚电力协作的进程正在逐步夯实。3月底,中国国家电网公司、韩国电力公社、日本软银集团、俄罗斯电网公司签署了《东北亚电力联网合作备忘录》并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国家电网副总经理韩君表示,在这一合作机制下,目前,中蒙特高压直流工程、中韩日联网工程前期研究积极推进。下一步将着力研究解决海底电网的研制和铺设等问题。针对上述合作备忘录,韩国电力公社电网规划部总经理宋镐承也透露,韩电已成立特别工作组并获得了来自国家层面的支持。

  日本软银集团公司项目办公室首席执行官三轮茂基也表示,在具体的项目推进上,软银集团在日、蒙古以及印度的部分地区都在开展光伏项目的开发。在蒙古国已经获批约22万公顷的土地用于风场建设。

  此外,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经济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梁旭明介绍,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软银集团和韩电也组建了联合工作小组,正在进行中日韩三国电网互联研究,基本形成了通过500千伏支流线路进行海底输电的技术共识。

  多方建议尚待论证落实

  域内互补的先天优势和不断夯实的合作基础都揭示出东北亚电力互联和合作的前景。落实到实体项目,其间存在的具体问题也不容忽视。中国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毕亚雄告诉记者,为了贯彻落实中俄两国政府达成的相关协议精神,三峡集团已经与俄罗斯水电公司就纳入两国能源合作政府框架的俄罗斯阿穆尔河支流水电站的项目展开大量分析研究和合作模式探索,但根据初步的研究,相关电力项目仍存在本地消纳经济性不强、设备认证程序复杂、设计施工难以与国际接轨、电力直接出口路径不明确,电力交易环节多成本高等问题。

  为此,毕亚雄建议,东北亚各国主要电力企业,应通过政府间构建的电力合作平台和机制,尽快就所涉及的电网和电源进行统一规划并报请各国政府部门审批,以作为东北亚电力合作的指导原则。同时,针对东北亚地区电力联网合作所涉及的电网规划设计和电源建设适用标准应尽快达成一致,从而形成互认机制,减少投资和建设企业成本。此外,涉及相关的税收优惠和人员签证等问题也要进一步落实。

  同样,杨昆也指出,东北亚各国相关各方要抓住当前机遇,积极争取区域各国政府的支持,推动建立固定的交流对话机制,继续加强电力联网工程的技术研究和项目论证,加大对区域各国电力体制机制、法律法规、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研究和合作,共同推动东北亚区域电力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