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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与江苏美科签订重大采购合同

文章来源:同花顺                   发布时间:2021-11-15
摘要:近日,爱旭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根据议案,爱旭股份下属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

近日,爱旭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议案,爱旭股份下属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美科签订《硅片采购框架合同》,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向江苏美科采购单晶硅片160000万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其中2022年采购40000万片,2023年采购60000万片,2024年采购60000万片。双方约定每月月底前签订次月硅片采购订单,约定次月采购/交付数量、采购单价及具体交付日期,故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参考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预计该框架合同采购金额约为110亿元(含税)。

资料显示,江苏美科深耕光伏硅片行业,多年来稳健运营,并实现了从多晶到单晶的成功转型。近年来通过剥离多晶资产和提升单晶硅片产能规模,资产质量持续优化,经营业绩大幅改善,具备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履约能力。

爱旭股份表示,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稳定供应、价格月议、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长期稳定供应,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爱旭股份还公告,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为切实保障重组业绩承诺的履行,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经与相关业绩承诺方充分沟通,除陈刚、义乌奇光、天创海河基金及珠海横琴嘉时外的其他业绩承诺方,即江苏南通沿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诚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段小光、谭学龙、邢宪杰等7位股东,承诺自愿放弃第一期可解锁限售股中2020年度业绩承诺所对应的限售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并将这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延长至第二期解锁条件生效时再解锁,仅保留2019年度业绩承诺所对应的限售股的解锁权利。

根据调整后的解锁条件及方式来测算,相关业绩承诺方可申请解锁限售股数量为14,793,950股,较调整前可申请解锁限售股数量减少16,756,09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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