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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向海平:加快抽水蓄能开发,到2030年投产总规模达1.2亿千瓦左右

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摘要:9月9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媒体吹风会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指出,我们希望通过本轮规划

9月9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媒体吹风会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指出,我们希望通过本轮规划,为实现“双碳”目标助力,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奠定基础,到2035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培育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

向海平指出,抽水蓄能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当前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最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据向海平介绍,当前,我国正处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对调节电源的需求更加迫切。这些对抽水蓄能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国家能源局布置开展了一轮抽水蓄能选点规划,提出的项目总装机容量1.2亿千瓦,目前已建及在建项目总装机规模约9000万千瓦,剩余抽水蓄能项目储备仅有约3000万千瓦,已不能满足“十四五”及未来电力系统需求。

向海平表示,为推进抽水蓄能快速发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去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组织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及水电总院、电规总院等单位开展了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工作。在各省(区、市)规划需求的基础上,编制发布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据向海平介绍,本轮规划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开展了全国性的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普查

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水源条件、水库淹没、环境影响、工程技术及初步经济性等因素,在全国范国内普查筛选资源站点,分布在除北京、上海以外的29个省(区、市)。

二是明确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思路

规划提出了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共存,区域协调、合理布局,成熟先行、超前储备,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规划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友好、条件成熟、指标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做到了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能纳尽纳。

三是建立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项目库

为确保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在各地提出中长期项目规模和布局的基础上,提出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重点实施项目库和储备项目库。对满足规划阶段深度要求、条件成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制约因素的项目,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作为重点实施项目,纳入重点实施项目库,这部分项目总装机规模4.21亿千瓦;对满足规划阶段深度要求,但可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制约因素的项目,作为储备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这些项目待落实相关条件、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制约因素避让和衔接后,可滚动调整进入重点实施项目库,这部分项目总装机规模3.05亿千瓦。

四是提出了加快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建设的目标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中长期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电力系统需求、新能源发展等,按照能核尽核、能开尽开的原则,在重点实施项目库内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四五”再翻一番,达到1.2亿千瓦左右。

此外,向海平还强调,本轮规划也布置了做好资源站点保护,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强规划站点储备和管理,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建设,探索推进水电梯级融合改造,加强科技和装备创新,建立行业监测体系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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