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源战略 油气 电力 煤炭 新兴能源 节能环保 资料库 视频资讯

生物质能

旗下栏目: 太阳能 风能 生物质能 储能 地热能

吉林省实施“秸秆变肉”工程 打造全国“大肉库”

文章来源:中国吉林网                   发布时间:2021-04-14
摘要:4月13日上午,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年产农作物秸秆4000多万吨,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产生活和畜牧业发展的宝贵资源。近年来,秸秆随处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了一系列
吉林省,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打造,全国,大肉库,

4月13日上午,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年产农作物秸秆4000多万吨,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产生活和畜牧业发展的宝贵资源。近年来,秸秆随处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发展草食畜牧业,把秸秆转化为肉和奶,使更多的秸秆资源过腹再还田,无论是从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助力黑土地保护,还是从发展产业经济、加快富民强省进程上看,都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秸秆变肉”工程,加快发展节粮食草型畜牧业,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助力现代农业建设。

2020年10月16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以发展肉牛、肉羊、奶牛和梅花鹿四大产业为支撑,构建秸秆饲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全省肉牛饲养量力争增加500万头,肉羊饲养量增加200万只以上。省级财政投入2500万元专项资金,首批启动了榆树、伊通、东丰、乾安、镇赉等5个县(市)试点示范,集成推广整乡整村、退户入园和专业收储等典型模式,打造形成了一批秸秆养畜强县、强镇和强村。2020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934.6万吨,占秸秆总量的23.3%,同比提高了5.3个百分点,居秸秆“五化”利用之首。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秸秆变肉”工程试点示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明确聚焦构建省内小循环、融入国内大循环、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明确抓手,步子迈得更大些,在全省全面推开“秸秆变肉”工程,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占秸秆总量的60%以上。

吉林省是全国重要的优势肉牛主产区,肉牛总量规模、质量标准、种源建设等均居全国首位,处于领先水平。吉林西门塔尔改良牛群体改良效果全国最好、规模最大,是中国西门塔尔牛平原型种群核心区;延边黄牛是全国5大地方良种之一,是生产高端肉牛的重要种质资源;全国44个肉牛核心育种场、38个种公牛站,我省各占4个,存栏种公牛410头,占全国总量的18.3%,年产冻精约1000万剂;省级以上肉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2家,吉林省名牌产品企业3家,皓月牛肉出口量连续多年占全国50%的份额。

肉牛产业比重大、经济效益好、产值收入高,既是支撑乡村振兴的优势产业,也是县域经济突破的支柱产业,更是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明确出台硬招实招把肉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到2025年,全省肉牛发展到700万头,再利用“十五五”2-3年时间,实现1000万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发挥畜牧业的中轴产业作用,实施“秸秆变肉”标志性工程,启动1000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打造全国“大肉库”。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4月7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

为加快推进“秸秆变肉”工程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和《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2个政策性文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5个方面:

一是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明确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和全混合日粮等加工技术,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科技含量;稳步推进“粮改饲”,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秸秆饲料向专业化生产、集约化利用、产业化经营转型;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升秸秆饲料收贮能力,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

二是支持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明确围绕中部优势主产区、西部潜力增长区和东部特色集聚区,坚持以大型养殖企业为龙头,以基地县(市)为依托,以秸秆资源为保障,在全省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县市、乡镇和村屯,加快推进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整乡、整村推进牛羊鹿养殖,形成一乡一品、数村一业的产业格局,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支撑乡村振兴的优势产业。

三是支持肉牛保险和投融资创新。明确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采取社会资本主导,各级政府引导基金跟投,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肉牛全产业链建设进行股权投资;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每头牛最高保额由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保费不变;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

四是支持肉牛大县加快发展和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明确对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的,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五是支持肉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和精深加工。明确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每个肉牛核心育种场补助200万元,每个种公牛站补助100万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0000元;支持延边黄牛养殖企业使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枚胚胎补助500元;鼓励各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