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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预计今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9-11-20
摘要:虽然全球跨境投资整体不景气,但中国吸收外资额不仅没下降,反而稳中有升。目前全球投资者对华投资仍保持信心,预计今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11月18日,商务部就利用外资工作情况举办专题发布会,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会上介绍。今年1-10月,我国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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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全球跨境投资整体不景气,但中国吸收外资额不仅没下降,反而稳中有升。目前全球投资者对华投资仍保持信心,预计今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11月18日,商务部就利用外资工作情况举办专题发布会,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会上介绍。今年1-10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实际使用外资(FDI)同比增长6.6%。

进入11月,随着20条稳外资新政、营商环境优化举措相继发布,加之第二届进博会成功举办的放大和外溢效应,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强。明年起,外商投资法将全面施行,释放更大改革红利。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对此表示,目前将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保障法规实施:一是制定配套条例,相关司法解释也在抓紧制定;二是清理相关规定;三是开展培训解读。

10月FDI增长7.4%

在刚落幕不久的第二届进博会上,来自美国的全球放疗领域龙头企业——瓦里安医疗全球政府事务高级副总裁魏安卓透露,今年他们将中国生产基地的产能扩大了30%,并计划在2020年将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三倍,扩建生产线和瓦里安研发中心。

无独有偶,跨国药企阿斯利康也在进博会上与上海市政府达成战略合作,将现有阿斯利康上海研发平台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并成立AI(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正式落户上海市静安区。

在11月18日的发布会上,宗长青强调,我国连续两届成功举办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于引进外资产生了明显的溢出效应。参展的外国企业将进博会作为深入了解中国市场、寻找在华投资机遇的重要平台。例如,首届进博会后,包括苹果、迪卡侬在内的多家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国设立了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

进博会的火爆程度反映出了外企对中国市场的青睐。商务部11月18日公布的FDI数据显示,10月当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692亿元,同比增长7.4%。前10个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3407家,实际使用外资达7524.1亿元。

宗长青透露,据统计,今年以来5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1300多个,同比增长了5.4%。巴斯夫、埃克森美孚、特斯拉等百亿以上级别的大项目加快落地。

其中,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拉动FDI增长的主要领域。1-10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383.5亿元,同比增长13.5%,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2224.8亿元,同比增长39.5%,占比达29.6%。例如,在第二届进博会上大放异彩的医疗行业,前10个月医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达43.7%。

宗长青在会上表示,总体看,从年初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到年中发布2张负面清单、1个鼓励目录,到前不久出台国发23号文,今年我国在促进外资方面形成了“组合拳”,有力提振了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信心。

多领域开放协调推进

前述国发23号文,即11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57项具体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优化我国外资结构,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明确指导。

“与以往文件相比,国发23号文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政策措施更加全面深入;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着眼于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获得感,对前3份文件的部分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化、细化。”宗长青介绍称。

例如,国发23号文提到,要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曾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金融行业部分板块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有利于国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同时,也是在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

不过,在进一步开放的过程,也出现了部分产业转移现象。宗长青在发布会上回应表示,这是市场机制作用引起的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从总体上看,我国没有出现大规模外资撤离情况。从一些外国商协会有关调查报告看,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以我国国内市场为目标市场,仍十分看好在我国投资前景,具有较强的投资信心。

除了加大开放领域力度外,国务院常务会议此前也提出要实行差异化政策,以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最新数据显示,东、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6.8%、6%和5.2%,相较而言,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能力较为薄弱。

对此,宗长青表示,我国在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时,也引导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比如,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国发23号文中提出,在确有发展需要且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创造一些好的平台。今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时,除了全国各省市都增加的121条鼓励条目,还结合中西部地区特点,对中西部地区额外增加了54条,从而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

“如在具有劳动力优势的省份,新增或修改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条目。凡是投向中西部地区鼓励发展产业的外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关税、企业所得税、土地等优惠政策。”宗长青进一步指出,下一步,商务部一方面将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指导中西部地区贯彻落实;另一方面,根据外资产业布局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将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

正抓紧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今年利用外资的特点是稳、多、优。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这样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表示,当前,我国利用外资还面临不少挑战,包括全球经济发展前景不乐观、世界投资格局深刻调整、国内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等等。“目前,我们以《外商投资法》出台为契机,正在加快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美国高通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赵斌表示,《外商投资法》对过去改革开放中积累的一些问题提供了清晰的答案,质量很高。比如,《外商投资法》明确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这反映了当前国际争端中大家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

近期,为保障外商投资法顺利落地实施,多个与之配套的条例陆续出台。11月1日,司法部网站发布了《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商投资的基本问题、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等过渡期安排以及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

叶威表示,关于《外商投资法》实施,商务部正在制定配套条例,同时,《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也在抓紧制定,以确保《外商投资法》实施后能妥善解决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关注。

同时,在日前召开的第六届中国企业全球化论坛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指出,从1978年的三资法到今天有大量外商投资的概念,大量的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到今天需要系统梳理,但这种梳理不是一两个月很短时间能够完成的。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立改废释以后,我国的《外商投资法》法律才会变得更加完善。

对此,国发23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清理相关法律规定,修改或者废止与《外商投资法》规定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涉及《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发生冲突。“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以商务部为例,我们已经对商务部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初步考虑将废止或者修订几十个法律文件,相关程序也已启动。”叶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