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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十四五停止审批改扩建后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

文章来源:云南省应急厅                   发布时间:2022-01-18
摘要:近日,云南省应急厅发布了《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表示,“十三五”期间,云南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控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等取得新成效,其中,关闭退出煤矿49

近日,云南省应急厅发布了《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表示,“十三五”期间,云南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控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等取得新成效,其中,关闭退出煤矿490处,淘汰产能7022万吨/年。

“十四五”期间,将严格控制煤矿数量,进一步提高深度开采、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等灾害严重煤矿安全准入门槛。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擅自复工复建、借技改和隐患排查整改之名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非法私挖盗采煤炭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精准推进“一优三减”,大力实施“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建立云南省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煤矿基础数据库、煤炭生产安全视频监测、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手机业务应用等系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和井下同时作业人数。

“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监管重点地区为:曲靖、昭通、红河、丽江;楚雄市、南华县、富宁县、华坪县、富源县、宣威市、师宗县、镇雄县、威信县、泸西县、华坪县。

“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准入门槛为:停止审批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项目。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项目。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项目,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项目。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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