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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7月5日湖北所有煤矿停产开展设备设施检修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1-06-18
摘要: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从6月15日至7月5日,湖北省已经复工复产的煤矿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开展设备设施大检修,未复工复产的煤矿暂不开工整改,确保设备设施不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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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从6月15日至7月5日,湖北省已经复工复产的煤矿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开展设备设施大检修,未复工复产的煤矿暂不开工整改,确保设备设施不带病运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就救援工作作出的批示、省政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监局领导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要求,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煤矿安全。

6月13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结束后,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精神,湖北煤监局连夜起草下发《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督促地方明确煤矿日常监管责任主体,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湖北省共有煤矿17处,生产能力171万吨/年,其中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的矿井1处;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的矿井2处;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14处。截至目前,正常生产煤矿7处,从业人员约900人;长期停工停产煤矿10处。目前,7家正常生产的煤矿已于6月15日全部停产检修,杜绝煤矿带病运行,至7月5日后恢复生产,未开工煤矿暂不批准开工。

湖北煤监局在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中发现,部分煤矿由于批准复产的时间晚,招录的工人为新工人,没有井下工作的经验,煤矿也没有按照要求对新工人进行了不少于72小时的培训,个别煤矿甚至存在不培训就下井的现象。工人没有培训或培训时间不够就上岗作业,很容易导致事故。为此,湖北煤监局党组要求现场执法人员一方面对此类行为依法处罚,另一方面协助企业开展全员培训。端午节期间,湖北煤监局执法人员牺牲休息时间,现场为建始县新场垭、吴家湾、龙潭坪三家煤矿职工培训授课,共培训员工188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