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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361家企业入选!河南焦作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来了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19
摘要:“通过对不同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部署,近期,焦作市出台了《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
河南焦作,生态环境

“通过对不同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部署,近期,焦作市出台了《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

根据《方案》要求,纳入清单的企业分为六大类:一是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二是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三是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四是重大工程项目;五是重点领域企业;六是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

据介绍,对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前五类企业,在正面清单实行期间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到的,可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同时,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帮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列入正面清单管理的第六类企业,在正面清单实行期间,可将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一般监管对象实施监管,减少抽查频次;对未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日常执法工作。企业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可以允许延期或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