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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保的“大气五年”

文章来源:山东环境                   发布时间:2018-06-19
摘要:近日,生态环境部向全社会通报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终期考核结果,山东等15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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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向全社会通报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终期考核结果,山东等15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1.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33.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下降66.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下降22.9%……从数据来看,与2013年相比,山东五年来的“气质”改善一望可知——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为2013年以来的年度最低值;PM2.5平均浓度超额完成国家“大气十条”考核要求山东2017年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的目标任务;2016年,威海市在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二级标准,实现全省达标城市零的突破的基础上,2017年PM2.5浓度继续明显改善,实现连续两年稳定达标。

“气十条”的五年间,山东用一组组真实的数据,交上了一份优秀的答卷。

都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靠的是“天帮忙,人努力”,五年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显然无法全部归功于“天帮忙”。那么,在这些“好看”的数据背后,隐藏的是哪些不为人知的“人努力”?

1长效机制山东“治气”的“顶层设计”

2013年,“气十条”出台的同一年,山东省政府印发实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一个目标,三篇文章,六大举措”的大气污染防治思路,山东“跨越八年的蓝天梦想”有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个目标,三篇文章,六大举措,结合全省不同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状况,分三个阶段实现:2013-2015年为一期行动计划,全省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20%以上;2016-2017年为二期行动计划,改善35%左右;2018-2020年为三期行动计划,改善50%左右。三期目标环环相扣,每期侧重不同的治理领域和行业,以实现对大气污染源治理的全覆盖,保障空气质量进入逐年改善,持续向好的通道。

同样是2013年,山东省发布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火电、钢铁、锅炉、建材、工业炉窑等5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利用8年时间,分4个时段逐步加严。到2020年,以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基本衔接。

2016年,一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2017年,《关于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等相继出台,全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约谈制度的省政府规章——《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印发实施。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施行,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2标本兼治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山东省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完成并发挥作用,效果开始显现,已形成治标与治本一起抓、持久战与攻坚战一起打,联防与联控一起用力的良好局面。

山东省以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体系为抓手,倒逼重点行业实施提标改造,着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2013、2015、2017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阶段加严,总体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区分治理技术和行业,在SO2、NOx、烟(粉)尘排放浓度限值加严了17%-75%不等幅度。目前,全省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比例也分别达到99.2%和97.1%。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建立覆盖全省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经过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全省重点污染源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达到96%以上。

借鉴国家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成功经验,为突出重点区域防控,省政府于2015年建立了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于2017年增加济宁、菏泽两市。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建立区域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三项联防联控机制。省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省会城市群及周边重点城市的资金、政策、技术支持,推动重点区域率先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2015年,山东省建设完成省、市两级共享使用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每天同时向省、市环保部门推送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以及未来3—7天污染趋势预报。2017年,完成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全省17设区市均与京津冀区域统一了新的预警分级标准,各市均制定或修订了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完善工作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表扬。2016—2017年,全省共启动预警287次,其中红色预警7次,橙色预警69次,黄色预警90次,蓝色预警121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1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7.5万余家次。

3整治攻坚解决突出环保问题

2017年,两次环保整治攻坚行动在山东打响:全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落实国家部署的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期间,山东省环保厅日调度、周通报、月检查,强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解决了许多长期制约山东环保工作的突出问题,啃下了一些“硬骨头”。

2017年,全山东省净压减煤炭消费量顺利完成了国家下达山东省“到2017年底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任务,这也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实现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截至2017年底,全省17设区市排查出的应于2017年淘汰的38953台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淘汰,全省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基本完成“清零”。全省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84964家,已完成整治84960家,完成率接近100%。7个传输通道城市共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7万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

4约束机制“五记重拳”治大气

2013年以来,山东省探索建立了五项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干部考核、信息公开、生态补偿、环保限批、责任追究。

自2014年起,山东省委组织部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对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每年对各市进行考核。

2013年1月起,每月公布全山东省空气质量状况,以及17设区市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幅度排名;2014年3月起,每月公开全省大气污染源“双晒”情况(一晒企业达标排放情况,二晒环保监管情况),目前已公开8000余家企业的信息。

201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省市两级每季度结算生态补偿资金并向社会公布。2014年以来,先后多次对生态补偿办法进行修改,将单位浓度污染物生态补偿资金由最初的2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增加一次性奖励。2014年—2017年第三季度,省级财政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9.06亿元,有关市共上缴4476.5万元。目前,各市也参照省里的做法,建立了针对县(市、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印发《关于实行对大气质量反弹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通知》,对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且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实行涉气建设项目环保限批。2014年以来,先后44次对相关区域实行环保限批,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建立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移送环境违法违纪案件机制,实行环保公安联合执法。2017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917件,罚款14.8亿元,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2件。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立案6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79人;办理治安案件1362起,行政拘留1384人。

5督察督导责任追究促曝光

2017年3月,山东省首次组织省级环保督察。5个督察组进驻10个市开展督察。期间共整改企业2383家、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家,行政拘留62人、刑事拘留34人、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

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督察组共交办8170件群众举报信访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通过媒体公开了办理情况。期间,整改企业10073家、立案处罚1471家,拘留76人、约谈1186人、问责1268人。

山东省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均是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率居高不下的问题,自2017年6月起,我省组织7个督查组,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开展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切实降低问题发生率、提高整改销号率,改变被动局面。国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1+6”方案体系出台后,结合我省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实际,我省将省级强化督查工作加严,由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调整为对全省17个开展为期半年的不间断督查巡查组。截至2017年12月底,已检查企业14000余家次,发现问题4000余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移交地方进行整改,并在巡查阶段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全民共治大环保格局持续发力

在山东,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建立并持续发力。

2013年,省委、省政府成立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省环保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先后与各市政府签订两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刘家义书记亲自到省环保厅和有关市进行调研,龚正省长专程到原环保部对接工作。据统计,2017年,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6次,省政府常务会研究26次,书记、省长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在内的环保工作作出批示140多次。

2014-2016年,省政府每年以部门联动的形式,组织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的环保专项行动。2017年,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环保厅联合开展对重点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进行督导;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了对重点市铸造、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查;省农业厅组织开展了对部分农药生产行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煤炭局、经信委、住建厅、环保厅,对全省17市散煤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省公安厅、商务厅、环保厅、质监局联合开展了重点市老旧车淘汰工作的专项督查;省政府督查室、省住建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了电代煤、气代煤清洁采暖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检查。

为发动全民共治,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的高效办理机制,省委、省政府设立了高规格的日常环保督察热线,建立完善督察长效机制。省环保厅每月要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领导同志报告上月办理情况,确保在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群众举报仍然有高效的办理机制,避免一阵风。同时,为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联合省委宣传部下发了通知,进一步明确环保宣传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指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环保部门和新闻单位强化动态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环保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