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保护局,水环境,污染 近日,国际能源网从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获悉,《2018年呼伦贝尔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已印发,共包括78家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大气环境污染名录27家,水环境污染名录21家,土壤环境污染名录27家一级其他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名录3家。 原文如下: 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2018年呼伦贝尔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告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31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呼伦贝尔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予以公告。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市环保局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90日内公开其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开。 欢迎社会和公众积极参与,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共同进行监督! 呼伦贝尔市环保局 2018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