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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发布4项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                   发布时间:2024-04-08
摘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日集中发布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领域探索形成的4项制度和实践成果,包括“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日集中发布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领域探索形成的4项制度和实践成果,包括“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等,以制度创新破解生态系统分域治理难题、推动跨区域共保联治。

据介绍,2023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2019年的75%上升到96.2%,AQI优良率从78.4%上升到84.1%,“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

这4项制度创新成果,是示范区建设4年多来针对跨区域共保联治普遍性问题、重难点问题所进行的有效探索和经验总结,具备较好成效,可为全国其他重点地区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绿色创新能级提供借鉴。

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解决了示范区两区一县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不一致、产业准入要求不统一、部分省界区域“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不能有效衔接等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着重解决两区一县评估要素单一、评估指标不统一的问题。

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主要包括完善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界水源地联保共治、推进监控预警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统筹推进跨界河湖生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