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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

文章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摘要:9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9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谋划了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紧紧围绕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绿色动力”。“十四五”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巩固提升“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在更高层次更深维度加快推进美丽青岛建设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对标建设美丽青岛的新的历史使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实施12个专项课题研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高层次专家指导,与国家、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相关领域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完成了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科学谋划了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启美丽青岛建设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部分。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全面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天蓝、地绿、海碧、水清、土净”的美丽青岛。

《规划》的基本原则有4项: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以人为本,生态惠民;三是协同治理,改善质量;四是改革创新,共治共享。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5大类24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1项。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10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结构调整;二是坚持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三是坚持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四是坚持“三水统筹”,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坚持陆海共治,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六是坚持系统防治,加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七是坚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八是坚持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九是坚持多元共治,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十是坚持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调度评估5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三、主要特点

我们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是突出“四大理念”谋划重点任务。

一是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结构调整,着力筑牢绿色发展根基,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坚持低碳发展,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坚持全民行动,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是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核心要求。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全过程。在大气方面,坚持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管控和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水方面,坚持“三水统筹”,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强化水污染防治,完善生态用水保障,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在海洋方面,坚持陆海共治,强化陆岸海协同治理、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在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坚持系统防治,协同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完善土壤污染防控监管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面,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三是突出防控环境风险安全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控,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噪声、异味等环境问题。

四是突出发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牵引作用。坚持多元共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推动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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