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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25
摘要: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东方电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中国中化、国投、中煤集团、中煤地质总局、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广核、中国西电集团: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我局制定了《能源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0月25日

能源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加强能源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能源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建设能源行业法治文化,为“十四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国家能源局系统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显著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能源事务的能力显著提高。能源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能源发展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合理安排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能源行业形成自觉学习、运用法律的氛围。坚持普法与能源行业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能源行政执法、能源供应、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等活动中。

3.分类宣教,突出重点。根据能源行业不同的业务特点、不同的工作性质、不同的岗位等,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把握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以点带面,促进全行业普法。

4.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创新运用新媒体普法,综合利用“报、网、微、端、屏”等有效载体,以干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普法工作理念、机制、方式和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普法重点工作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学习,把握精髓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能源工作,积极推进能源领域法治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能源行业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加强学习中央有关能源重大方针政策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发展改革工作重要论述,学习领会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高质量发展重要政策文件,全面了解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能源安全保障的战略、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增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本领。

二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能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能源安全意识,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到能源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构建大安全格局。

三是深入宣传中央关于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节约能源资源、环境保护、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能源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宪法作为能源监督管理活动的根本依据,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强后盾。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意识。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学习宣传能源法律法规和能源体制改革文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能源局系统各单位,在履行能源监管职责过程中,积极承担对能源行业、社会公众等对象的普法责任。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能源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企业依法履职办事水平。在能源监管工作中大力宣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持续改善能源民生保障,全力保障民生能源供应。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扎实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能源企业应当认真学习理解能源体制改革文件,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能源市场交易、运行规则等配套文件,按照中央部署主动推进能源行业体制改革,推动能源市场建设,解决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

(七)大力学习宣传本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能源局系统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在行政执法中自觉贯彻各项规定,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学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能源行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涉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掌握信息化条件下保密技术和防范技能,切实增强依法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国务院有关能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深刻领会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能源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突出学法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推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计划性、系统性,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行为自觉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分级分类明确各级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能源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教育

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能源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开展能源企业经营管理者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树立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

国家能源局系统各单位、能源企业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引导群众合法维权,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能源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五)加强能源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推进能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打造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的阵地。组织创作一批能源行业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能源法治文化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以不同形式、载体建设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中电传媒等行业媒体要充分发挥媒体资源优势,积极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普法音频、视频以及短视频的创作,促进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扩大社会参与。积极配合解读相关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阳光执法,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和能源法规政策解读,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二)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利用典型案件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事件成为能源普法的公开课。

(三)创新方式精准普法

针对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鼓励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鼓励音视频普法内容创作,鼓励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中国能源普法网等能源普法窗口的作用。强化网站普法功能,推动能源信息共享,为能源行业打造专业、高效的普法平台。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制度建设

立足新发展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能源行业五年规划。把推进能源行业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新局面。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国家能源局系统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能源企业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中电传媒等能源行业媒体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针对能源行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能源行业创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评估检查

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中期评估和检查,各单位在年度工作总结中要将普法等法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在能源领域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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